猶太人會堂稱申 6:4-9 為「示瑪」(Shema,希伯來原文的音譯,意思是你要聽)。敬虔猶太人每日都會念誦,是猶太人的信經,因為原文是「聽啊,以色列」,因此稱為示瑪。主耶穌提出的大誡命經文就是引用這信經(參太 22:36-38)。
A1. 遵命得福的應許(1-3):
摩西吩咐以色列人,要遵行神所教訓的誡命、律例、典章,使他們和子孫一生敬畏耶和華,日子得以長久,並在應許地蒙福、人數增多。這裡的「敬畏」不是奴性的懼怕,而是因認識神而有的尊崇與順服。順服不是得救的條件,而是蒙救贖之人應有的回應;也是承受應許之福的途徑。
A2. 示瑪:盡心愛獨一真神(4-9):
第4節「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」是以色列信仰的核心宣告。「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」愛神指全人投入:思想、情感、意志、生命與力量。6-9節強調實踐與傳承:神的話要記在心上,然後殷勤教導兒女;無論在家、行路、躺下、起來,都要談論。戴在手上和額上(應是經文匣,Tefillin,參和修),寫在門框和城門上等指示,說明神的話要管治個人、家庭與社會。信仰不是主日活動,而是每日生活。
B1. 富足中不可忘恩(10-15):
以色列即將進入應許之地,得享並非自己建造與栽種的城邑、房屋、水井與園圃。摩西提醒他們:富足容易使人忘記曾把他們從埃及救出的耶和華,因此飽足時更要警醒。經文強調敬畏與事奉上主的專一忠誠,不可追隨別神,因耶和華是忌邪的神,不容祂的子民讓偶像奪去上帝在生命中的位置。
B2. 不可試探神,當行正路(16-19):
「不可試探耶和華你們的神,像你們在瑪撒那樣試探他。」瑪撒事件是以色列因缺水而懷疑神是否同在。試探神就是要求神按我們的意思證明自己,或試探祂的忍耐。相反,百姓要殷勤遵守神的誡命,行神眼中看為正、看為善的事,這樣就可以進入美地、趕出仇敵。這是盟約中的蒙福之路:不是試探神,而是信靠順服。
B3. 救贖敘事與家庭傳承(20-25):
以色列的兒女將來問律例的意義時,父母首先要講述救贖歷史:神曾把他們從埃及奴役中大能拯救,並領入應許之地;然後才說神賜下律例是為使人得福、得保全。第25節所說的「義」指守約而得的正直關係,不是靠行為換取救恩。新約更指出基督成為我們的義,信徒因祂得救,以順服回應恩典。
神要盡的義是甚麼?神給以色列民的保守,看顧與拯救,就是神在這約中的義。藉著相信耶穌,我們也進入這個約中,也得了從神而來的拯救,我們要做甚麼作為我們的義?相信耶穌,就是我們的義了。這一章告訴我們相信不只是認同,不只是接受,更是要常常聽到上帝的聲音,要謹守遵行神的話語,要活出新生命,新生活,要教導後人。
「你要聽」(Shema),跟從神的話語行,我們做得到嗎?靠著我們自己是做不到的。感謝主,神會指引我們前行,因為神今天仍然對我們說話,所以我們要天天聽神的聲音,就可以倚靠神,跟從耶穌,得著聖靈的大能,得稱為義,我們都可以,哈利路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