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申命記》是摩西的長篇講論集,主要由三段講論組成(1-4 章、5-26 章、29-30 章;31-34 章是附錄)。1:1-5 是第一段講論引言,交代摩西在出埃及後第四十年,於約但河東摩押平原,向即將進入應許地的新一代以色列人說話。
A1 時間地點插入的話(1-5):
第1節說明這些話是摩西在約但河東曠野說的。第 2 節是編者插話:「從何烈山經過西珥山到加低斯‧巴尼亞有十一天的路程。」加低斯‧巴尼亞是迦南南面入口;三十八年前以色列人未能從那裏進入。如今他們站在約但河東,是迦南東面入口。從何烈山到南入口只十一天,從那裏到東入口竟用了三十八年。其時他們剛擊殺希實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。
A2 摩西為耶和華說話(6-8):
繞行三十八年並非為擊殺二王。上主叫摩西說明:繞行日子夠了(連同西奈立約、建會幕,已在曠野四十年)。他們要轉向西,進入迦南,就是上主起誓應許賜給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及其後裔之地。
B1 設立首領分擔管理(9-14):
摩西回想自己不能獨自管理百姓,遂要求按支派選舉有智慧、有見識的人作首領;百姓回答:「你說要做的事很好。」(和修)
B2 囑咐務要公平審判(15-18):
摩西從十二支派揀選領袖,設千夫長、百夫長、五十夫長、十夫長,分擔管理與爭訟。他吩咐審判不可看情面外貌,因為審判屬乎神;所依據的律例,都是神親自啟示以色列人的。
為何此時說這些?因迦南在望,摩西已老邁,且知道自己不能與這批百姓進入應許地(參 1:37;民 20:12),故重申從前教導。本書內容多已在出埃及記、利未記、民數記出現。為何要重申?以色列雖有律法與良好制度,四十年後仍在應許地外,因他們一再犯罪得罪神;加低斯‧巴尼亞的風波更使進迦南之路受阻三十八年。
摩西不只教導律法,更要用四十年經歷說明聽從與不聽從之別:順服才蒙福。「審判屬乎神」(v. 17),神有慈愛憐憫,卻不任由子民偏行己路;以色列犯錯要付代價。神審判不看外貌、不分貴賤,只看人是否聽從祂的話而行。
【祈禱】
耶和華啊,你的慈愛上及諸天,你的信實達到穹蒼。(詩 36:5)
主啊,感謝你的慈愛和信實,叫我們可以照著聖經,每天跟從你的話生活,不斷經驗從你而來的恩福,阿們。
【後記:神的話語重申】
當我們年復一年每主日上教會聆聽神的話時,很快就會發現講壇的道會有重覆的,於是那些道都聽過了,不用再聽了嗎?不,神的話語每一次被宣講,都是為了叫人聽到以後,認罪悔改,立志跟從,並且從其中讓聖靈把我們的生命更新,因為神的話不會徒然再說一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