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和華的話臨到亞米太的兒子約拿,說:「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,向其中的居民呼喊,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。」約拿卻起來,逃往他施躲避耶和華。他下到約帕,遇見一隻船要往他施去,就給了船錢上了船,要與眾人同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。(約拿書 1:1-3)
這段經文刻畫的約拿,確實像一面鏡子,照出我們內心深處不願面對的陰暗。約拿聽見神的呼召,卻起身逃跑。這不是一時軟弱,而是靈魂深處的系統性失守。經文暴露了他——也暴露了我們——三層難以察覺的罪:缺乏愛的冷漠、不順服的自我、以及隱而未現的自義。這些罪往往披著「經驗」與「成熟」的外衣,在不知不覺中,讓我們把神從生命的寶座上擠了下來。
缺乏愛:當正義感取代了憐憫心
約拿抗拒差遣,不是因為膽怯,而是因為他不同意神的「仁慈」。尼尼微的惡昭然若揭,他內心深處甚至渴望這城毀滅。仇恨與民族優越感,堵住了他聆聽神心跳的耳朵。
反思:我們是否也曾對某些群體、某些人,暗暗判了死刑?求主挪去我們心中「公義的冷酷」,以基督的心為心——去愛那不可愛,甚至傷害過我們的人。真正的愛,不是感覺,而是意志的順服。
不順服:老我霸佔寶座,神成了顧問
神清楚指示「往東去尼尼微」,約拿卻「往西逃他施」。他不是沒有聽見,而是不願接受。更關鍵的是,他連問都不問,便自行定奪。這種「不求問的自行其是」,往往比明顯的悖逆更危險——因為它假設自己比神更懂大局。很多時候我們「不順服」,不是因為不信有神,而是不信神會用「我不認同的方式」來成就好事。約拿的問題不是聽不見,而是聽得太清楚,卻拒絕同意。
反思:我們的「自我」是否也常以「成熟決策」為名,將神的話視為參考選項?不聆聽、不尋求,本身就是一種驕傲的順從。真正的順服,不是做「我認為對的事」,而是做「神說的事」,即使那與我的意願背道而馳。
隱而未現的自義:最難察覺的屬靈癌症
尼尼微人的罪公開張揚,約拿的罪卻隱藏在他「先知的外袍」之下。尼尼微人因無知而犯罪,約拿卻擁有神的啟示,仍執意違背。誰的罪更難對付? 自義的可怕,在於它總能將自己包裝成「為真理發熱心」、「持守原則」或「我堅持聖經原則」裡面。
反思:我們是否也常用「我為神做過什麼」,來掩蓋「我現在正拒絕神什麼」?自義的解決起點,不是「做得更多」,而是承認自己仍是蒙恩的罪人。願聖靈光照進我們。
結語:別讓「正確的事」取代「神的事」
約拿本可親眼見證神蹟、經歷與神同工的滿足,最終卻因執著於自己的「公義劇本」,而與那份喜樂失之交臂,拒絕了神要給他的豐盛。今天,神的話仍舊臨到。我們是否也像約拿,因不合己意,便「買了船票」,往自己選的方向去?求主幫助我們,不單在讀經禱告中親近祂,更在那個最不想去的地方、最不想愛的人身上,踏出順服的一步。因為真正的親近,往往不是停留在內室,而是走在順服的道路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