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詩篇》51:8-12, 17:
8 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……
9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,塗抹我一切的罪孽……
10 為我造清潔的心,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……
11-12 不要使我離開你的面;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。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,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……
17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……憂傷痛悔的心,你必不輕看。
這是大衛於他與拔示巴犯罪之後,所寫的一首悔罪詩,詩中表達了他對罪的深切痛悔,並祈求神賜下清潔正直的心。每位基督徒或許都有在神面前認罪的經歷,但未必真正面對過自己的罪。
兩個錯誤認罪方式
- 馬虎了事:信主越久,認罪反而越少、越草率,因為不徹底認罪,而會重蹈覆轍。沒有誠意及認真地面對罪,結果與神的關係日漸疏遠。
- 帶著罪疚,沒有經歷赦免:認了罪,心中仍充滿罪疚與痛苦,因為沒有向神求寬恕的信心,不能真正體驗真正的赦罪。有些人甚至試圖用各樣方式「說服」神赦免——面帶愁容、表現虔誠、多做服事,以為這樣神就會重新接納。但這是人的方法,不是神的方法。問題在於,沒有真正面對罪、不是與神和解的衷心懺悔,只是對懲罰或損失作出自私的回應。
正確的認罪與真正的赦罪
- 大衛深刻體認自己的罪,從詩篇51篇中,他真誠地表白悔改,並且捉摸到神樂意赦罪的心意。正因如此,他得以全然體會神的赦免,經歷被饒恕的真實。
- 赦罪所帶來的,包括:
- 經歷快樂與平安(v. 8)
- 過犯被塗抹,不再被記念(v. 9)
- 神再造清潔的心與堅定的靈,使我們能站立在祂面前,追求祂。(vv. 10-12)
- 關係復和,神再次向我們說話因為人若觸摸到神的心意,就知道「憂傷痛悔的靈,主必不輕看」。(v. 17)
今天,信徒與神之間若無法有美好的交通,根本原因往往是罪的阻隔。我們犯罪後求赦免,也當學效大衛。
- 與神重建關係:認識罪的真實影響,誠心尋求神的恩典,更新自我。要徹底認罪,真心承認錯誤,深感痛悔,承認自己罪有應得,真誠順服,願意真實面對一切罪惡的後果。一旦蒙神接納,就要相信聖靈必作潔淨的工作。至於是否追究,那是神的主權;我們只求神憐憫赦免,不予追究。
- 其次,積極懇求清潔的心與正直的靈:誠懇求神使我們裡面重新有清潔的心和正直的靈,能堅定跟從祂,願意親近神、渴慕神,追求正直,行祂所喜悅的事。
禱告:
神啊,你若要數算罪惡過犯,那個能夠站立得住呢?感謝你賜下救主基督,塗抹我的過犯不再記念我的罪孽,使我和你的關係復和,讓我經歷蒙赦罪的喜樂和平安。求你為我做清潔的心,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