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 19:16-26 的經文分享(陳燕容傳道)

徐凱欣筆錄

太 19:16-26:有一個人來見耶穌,說:「夫子,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?」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?只有一位是善的。你若要進入永生,就當遵守誡命。」他說:「甚麼誡命?」耶穌說:「就是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當孝敬父母;又當愛人如己。」那少年人說:「這一切我都遵守了,還缺少甚麼呢?」耶穌說:「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那少年人聽見這話,就憂憂愁愁地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耶穌對門徒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財主進天國是難的。我又告訴你們,駱駝穿過針的眼,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!」門徒聽見這話,就希奇得很,說:「這樣誰能得救呢?」耶穌看著他們,說:「在人這是不能的,在神凡事都能。」

故事中,有人問耶穌他要做善事才得永生,耶稣並沒有正面回答他,祂反而教導青年人所忽略的地方,這事反映到關乎這青年人的人生,因這青年人認為做善事便得結果了,他相信做善事的結果是永生了,而永生不會是賺取到的;故事又提到人要得永生必要遵守誡命,在古代,人們所賺到的誡命決不是永生的條件,因這是神拯救以色列人的律法,這是恩典之約,當時的人得永生這條件都不是憑行律法而來的,其實,我們今日所謂之永生,決不是將來才可得到的。而今日我們也可享有豐盛的人生,我們決不是靠律法才可到天家的。其後,耶穌並沒有提及前題的誡命,如不可造偶像,不可假稱耶和華,而這青年人稱自己已做足有關宗教上的誡命,即不殺人、不姦淫、不偷盜、不作假見證,但他並沒有遵行愛人如己的律法;然後,耶穌向青年人提及要作個「完全人」,是指十分十美的人格,耶穌並沒有要求我們完美無瑕,而是要我們全心意去跟從上帝,即是說:除了耶和華,我們不可拜別能神,我們定要全心全意把自己的生命交託給主,可惜,故事中的青年人做不到這點,因少年人太著重地上的財實,所以他就憂憂愁愁地走了。

以上經文給我很大的自省:我們有時對神的心是怎樣的呢?我們的內心被世俗的東西佔據着,如金錢、權力和地位……其實,耶穌並不是叫我們在世變賣一切去跟隨他,而是要我們跟從祂去作耶穌的門徒,要全心全意作神的追隨者。

最後,耶穌以「駱駝穿針眼,此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」這比喻去教導門徒,在古代,人們要放下財物才可讓駱駝穿過針眼的門,這道門確是非常細小的;為此比喻之意義,我不禁質疑神是否不喜歡有錢人,其實並不然如是,雖然古人令駱駝穿細小針眼是艱難無比,但是,我相信古代的有錢人定必有方法讓駱駝穿過針眼細門,原來,人在世之「不能」,神在當中卻「必能」和「凡事都能」,事實上,神是有方法去感動驕傲的有錢人去信主作門徒,神會給機遇和以聖靈去感動有錢人去委身教會的,所以,我們要常常禱告去求神感動有錢人去興起教會。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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