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西結書 16:43-52 的經文分享(熊禮恩傳道)

徐凱欣筆錄,陳志邦中文輸入

以西結書 16:43-52: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,在這一切的事上向我發烈怒,所以我必照你所行的報應在你頭上,你就不再貪淫,行那一切可憎的事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」「凡說俗語的必用俗語攻擊你,說:『母親怎樣,女兒也怎樣。』你正是你母親的女兒,厭棄丈夫和兒女;你正是你姊妹的姊妹,厭棄丈夫和兒女。你母親是赫人,你父親是亞摩利人。你的姊姊是撒馬利亞,她和她的眾女住在你左邊;你的妹妹是所多瑪,她和她的眾女住在你右邊。你沒有效法她們的行為,也沒有照她們可憎的事去做,你以那為小事,你一切所行的倒比她們更壞。主耶和華說: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你妹妹所多瑪與她的眾女尚未行你和你眾女所行的事。看哪,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:她和她的眾女都心驕氣傲,糧食飽足,大享安逸,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。她們狂傲,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,我看見便將她們除掉。撒馬利亞沒有犯你一半的罪,你行可憎的事比她更多,使你的姊妹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,倒顯為義。你既斷定你姊妹為義,就要擔當自己的羞辱;因你所犯的罪比她們更為可憎,她們就比你更顯為義;你既使你的姊妹顯為義,你就要抱愧擔當自己的羞辱。」

歷史上,以色列人的罪是貪淫不忠,在先知傳統中,撒馬利亞與所多瑪一直都是比喻耶路撒冷的邪惡,而耶路撒冷的更爲可憎。當時,所多瑪犯了滔天大罪,他心驕氣傲,沒有扶助窮乏的人,又沒扶助貧乏,又行可憎的事;至於撒馬利亞,行耶路撒冷一半的可憎之事;然而,耶路撒冷使姊妹(撒馬利亞和所多瑪)更顯爲義,耶路撒冷要擔當羞辱。正因這兩姊妹的罪比耶路撒冷輕,所以她倆優先回歸,諷刺的是,本來回歸是安慰的信息,但是先知卻用相同的邏輯去兜圈指責耶路撒冷,回歸後的餘民要見證這一切並感『抱愧』和『羞辱』。昔日耶路撒冷取笑所多瑪,今日她也得成爲以東及非利士的笑柄;最終三姊妹都可以回歸。

借古鑑今,我們今天有幾個反省:

  1. 當年耶城效法亞摩利人與赫人的罪,我們今日要有智慧去分辦罪惡和眞理而效法主的正道;
  2. 我們要專一倚靠耶和華,即使我們會靠經驗、人脈和個人能力,但這些只是神幫助我們的媒介,我們仍要專一倚靠耶和華;
  3. 耶城的罪未顯露時,就驕傲起來,取笑所多瑪。我們需要學習「虛心」,常常意識到自己也是一個罪人,意識到自己的罪與神聖潔之差距,藉著內省讓我們信望愛上俱有成長;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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