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凱欣記錄,陳志邦輸入
路加褔音15章15至32節 說小兒子把爸爸的產業往遠方任意放蕩,浪費資財,他耗盡所有的,又遇饑荒而窮苦,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,那人打發浪子到田裡放豬,卻沒有人給他豆筴充飢,他便向父親道歉並叫父親給他作雇工,他父親看見小兒子就動了慈心,跑去跟他親嘴,父親給小兒子上好的袍子,戒指和鞋,又宰了肥牛犢,他倆喫喝一番,卻大兒子卻生氣,不肯進家,大兒子指: 「我服事你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,你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,叫我同朋友一同快樂,但你小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,他一來了,你倒為他宰了肥摯犢。」 父親勸他說: 大兒子常和他同在,父親一切所有的都屬大兒子,父親又說,小兒子是死而復活的,失而復得的,理應歡喜快樂。
反思人生,我們常得罪天父,但是我們知道神會寬恕我們的,很多時候,我們會饒恕作惡多端的親朋戚友,因我們的價值觀有雙重標準,我們多傾向以為失而復得的一切是價值無比的;我們常會質疑自己究竟憑甚麼標準去批評別人的作為;若我們把自己當成他們失而復得的珠寶和財產,當找回一切時,大家理應歡喜快樂;就如浪子回頭的事般,父親找回失而復得的小兒子確是欣喜的事;然而我們常心有不忿,因我們做善事卻神不理會我們,而別人做壞事神卻保守他們,眞令人摸不著頭腦。
重要的是,我們不必細究事情的結果,相反,我們要去陪伴當事人(父母或親友)過渡難關;我們亦不必理會他人與神的關係,我們只須曉得自己與神的關係,作為基督徒我們應否如浪子的事般去找回小兒子呢? 我們要思考自己一生中抱不平時應如何當中參與神的計劃和意旨,總之,我們要多依靠神,要多祈禱,要主動積極參與神的作工,阿們。